慰安所制度

慰安所

慰安所制度

什麼是慰安所?

依據日本軍事資料,所謂「慰安所」是指「軍事慰安所」、「軍人俱樂部」及「軍人娛樂所」之代稱。吉見義明在慰安婦歷史的調查與研究時,發現的文件中顯示慰安所與軍方關係分成四種類型。
一、軍方直營的慰安所
二、表面是民營,其實是軍方控制與管理的慰安所
三、是民營的但主要是供軍人使用的慰安所
四、民營的妓院 (吉見義明,1992)。

依據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訪查資料顯示:前台籍慰安婦所陳述的慰安所大多屬於第一與第二種類型的慰安所,並沒有第四種類型。


圖:慰安所來自《沉默的傷痕》

慰安所建築、結構組成

「慰安所」結構、大小,是依當年日軍所佔領的地區環境狀況而有所不同,有時建於軍事單位旁,或是由民間提供房舍來開設慰安所;也常因軍事調動而有克難式的帳棚、壕溝及卡車等慰安所。戰區的慰安所常是就地取材搭建,以薄竹片隔間,簡陋的門就以一塊軍毯或布代替,在太平洋戰區小島上以棕櫚葉撲蓋屋頂。有的只是利用木樁和毯子圍起來,有些則用木板臨時搭建隔成一間間像公共廁所一樣的棚子。所以,慰安所被一些日本軍官和軍醫稱作「衛生性的公共廁所」。

從亞洲各國受害者口述史中歸納出慰安所管理的共同方式是:慰安所內牆上貼有使用規章,任何官兵都得先買牌子才能進入;每個房間門上有慰安婦的日本名字或號碼,官兵按號碼牌入房間。使用時間與遵守規則皆列入「慰安所規章」中。慰安所內提供保險套或有防止性病傳染的藥品,房內備有消毒水和一盆水,供事後清潔用。


圖: 印有「突擊一番」的保險套

日據時代的台灣,南北各地都有妓院的存在,根據<台灣總督府統計書>,昭和十五年登記的台灣妓院、酒家、茶室、日式藝館等日本男人喜好出入的情色場所數以千計。太平洋戰爭時期,多處成為日軍專用的慰安所;南韓大邱的李容洙,十四歲時就被日軍強送至新竹一空軍基地。

昭和十九年(1944)時,台灣被要塞化,各地都有特別隊的編制,依據上述可推測,特別隊基地附近大概都會有慰安所(李國生,1997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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